对于武大图书馆事件,现在的网络舆论,可以说九成的网友股票配资的公司,包括很多教授,公知和学者,都认为女主杨某非常过分。
学法,却藐视法律,不尊重法律判决。
法律判决下来还了清白,证明这是一个误会,她也并没有向受害人道歉。
不仅不道歉,反而还公开炫耀肖某在她的打压下失去的原本可以取得的成就,那就是硕士毕业和保研,直接把肖某的尊严按在地上摩擦。
掀起网络暴力,让疼爱孙子的肖同学的爷爷,因此含憾而终。
肖同学本人也因此被诊断为精神类疾病,爷爷也因此离世,把人家搞得家破人亡,杨某不仅没有半点愧疚和本领,反而扬言还要把肖同学的妈妈也告进去。
更恐怖的是,判决结果出来之前一直在各种骚扰和威胁法官。
甚至,还叫嚣着要把武大和法官也告上法庭。
真想说学了几天的法律,以为自己就是法律本身了,就叫王法了。
只要谁的做法和言语超出了杨某的认知和理解范围,她就认为别人该死,并且要用她那浅薄的所谓法律知识,把别人送上法庭和断头台。
真的想问一下,那个叫什么景媛的,这是谁给你的勇气啊?
梁静茹都不敢给啊。
一个学法律的应该会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并且捍卫法律。
可杨某做的,恰恰相反。
然而,就是这样,学术不精,品德低下,自以为是,不可一世的所谓硕士法学生,还有人为她呐喊助威。
今天在逛杨某的某博时,竟然发现有这样一个博主,在杨某晒出的她和肖同学在图书馆录音聊天记录带节奏时,为她疯狂开脱。
这个博主,一口气说了4点全是为杨某站台。
每一点,每一句,都在指向肖同学并不无辜。
第1点,这个博主竟然说,法律判决不等于客观事实。
这位博主,你这是在质疑法律吗?
既然法庭上判定性骚扰的构成要素不足,那就说明不构成性骚扰。
那不构成性骚扰,就是客观事实啊。
第2点,这位博主认为,男生既然是真的在挠痒,那就直接说自己在挠痒好了,为什么要说自己很龌龊?
我想说,杨某都把她和肖同学的对话弄成文字版了,清清楚楚。
这位博主,咱们都受过至少9年义务教育,应该能看懂中文。
女主一直在拿“要告诉他辅导员”这件事作为胁迫,要挟他写道歉信。
男生为了女主不告诉辅导员,保住保研资格和硕士毕业,所以就被对方牵制住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法律上一个合约或者其他形式的文件,如果是在被胁迫的前提下形成的,就不构成法律效力。
你知道什么叫胁迫吗?
被胁迫的前提下写的任何东西,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再说了,虽然男生只比女生杨某小两岁,但男生的发育其实是晚于女生的。
一个19岁的男生,你寄希望于他能以一个中年老油条的方式去应对这个事情吗?
他整个注意力,就放在“不要告诉辅导员,不要告诉辅导员”这个点上。
而这个点,就是现在对方要挟他的点。
第3点,这个博主质疑,肖同学既然是在挠痒,那为什么不当场跟辅导员去解释,而是几天以后妈妈带律师过来才知道自己是湿疹?
每个人都有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同的年龄,不同的人,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都不一样。
难道肖同学对这个事情怎么处理,其思维方式和节奏,都要跟你保持在一个基调吗?都要跟你一样雷同吗?
一旦超出你的认知和理解范围,肖同学就不对了吗?
有些孩子,他在早期成长的时候,因为父母过于控制,所以这样的孩子长大以后很害怕权威。
辅导员,在他的眼里,就是权威性的存在。
他一个从来没有出过社会的怕事的小男孩,他没有勇气一个人独自去面对辅导员做解释,这很正常啊。
难道只有像你所认为的那样,肖同学当场自己去敲辅导员办公室的门,私下里单独跟辅导员解释,才叫合乎逻辑吗?才叫他真的无辜吗?
第4点,就更可笑了。这位博主认为,女主杨某当场事发后当场没有在图书馆这么多人的情况下大声嚷嚷证明女主是很有素质的。
对于这一点,我送她(姑且用女性的她吧,因为我不知道这位博主是男还是女)两个字:呵呵。
这位博主,我想问你,你觉得女生在现场没有大声嚷嚷,就是很克制了吗?
你怎么知道她没有大声嚷嚷,是因为她可能心虚呢?是因为她可能存在误会男生呢?
甚至可能还会担心有其他人站出来反对她,怕局面不可控呢?
看来你能被女生的思维牵着走,没有自己的立场和思考了啊。
对于武大图书馆事件,我的观点是,即便杨某很过分,咱们也不需要去网暴。
因为肖同学今天之所以落得如此家破人亡,就是因为杨某掀起的网暴造成的。
那些喷向肖同学身上的每一滴唾沫星子里面,或许有你,或许有我。
毕竟,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所以大凡去网暴的人,都是打着所谓正义者的名声。
我们不是要主张大家去网暴杨某,我们允许在这件事情上,有不同的声音存在。
我想说,杨某真的很过分。
对此,你可以有跟我不一样的意见和观点。
但我想告诉你:
“我始终保留自己的观点,但我也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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